白酒中甲醇的快速檢測
本方法規定了白酒中甲醇的快速檢測方法。
本方法第一法適用于白酒(酒精度18% vol~68% vol)中甲醇的快速檢測,第二法適用于白酒(酒精度34% vol~68% vol)中甲醇的快速檢測。
樣品中的甲醇在磷酸溶液中,被高錳酸鉀氧化為甲醛,用偏重亞硫酸鈉除去過量的高錳酸鉀。甲醛在硫酸條件下與變色酸反應生成藍紫色化合物。通過與甲醇對照液比較,對樣品中甲醇含量進行判定。
方法中所用試劑,除另有規定外,均為分析純,水為GB /T 6682規定的三級水。
甲醇參考物質中文名稱、英文名稱、CAS登錄號、分子式、相對分子質量見表1,純度≥99%。
甲醇標準溶液(1 g/L):稱取0.1 g(精確至0.001 g)甲醇參考物質于100 mL容量瓶中,用5%乙醇稀釋至刻度,混勻。
甲醇快速檢測試劑盒:適用基質為白酒(酒精度18~68% vol),需在陰涼、干燥、避光條件下保存。
將待測液(5.1)與甲醇對照液(5.2)進行目視比色,10 min內判讀結果。應進行平行試驗,且兩次判讀結果應一致。
0.4 g/L (以100%酒精度計)。
7.2 判定限
糧谷類:0.6 g/L (以100%酒精度計);其他類:2.0 g/L (以100%酒精度計)。
7.3 靈敏度
≥95%。
7.4 特異性
≥85%。
7.5 假陰性率
≤5%。
7.6 假陽性率
≤15%。
注:性能指標計算方法見附錄A。
本方法所述試劑及操作步驟等是為給方法使用者提供方便,在使用本方法時不作限定。方法使用者在使用替代試劑或操作步驟前,須對其進行考察,應滿足本方法規定的各項性能指標。
本方法的參比方法為GB 5009.266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甲醇的測定》。
為減少乙醇量對顯色的干擾,本方法中待測液和對照液的乙醇量為5%。
本方法中采用的高錳酸鉀-磷酸溶液(3.1.8)、變色酸顯色劑(3.1.10)久置會變色失效,建議方法使用者考察穩定性或臨用新配。
采用本方法,酒精度為非整數的樣品,為避免出現假陰性結果,建議參照表2吸取酒精度整數部分對應體積。
當目視不能判定顏色深淺時,可采用分光光度計測定待測液與甲醇對照液570 nm處的吸光度進行比較判定。
樣品中的甲醇在磷酸溶液中,被高錳酸鉀氧化為甲醛,用草酸除去過量的高錳酸鉀。甲醛在過量銨鹽條件下與乙酰丙酮反應生成黃色化合物。通過與甲醇對照液比較,對樣品中甲醇含量進行判定。
方法中所用試劑,除另有規定外,均為分析純,水為GB /T 6682規定的三級水。
同3.2。
甲醇標準溶液(1 g/L):稱取0.1 g(精確至0.001g)甲醇標準物質于100 mL容量瓶中,用50%乙醇稀釋至刻度,混勻。
同4。
根據待測樣品的分類(糧谷類或其他類),吸取對應體積(參見表5)的甲醇標準溶液(10.3),補50%乙醇至2.0 mL,混勻后同12.1.2“加入高錳酸鉀-磷酸溶液1.0 mL”起操作,制得甲醇對照液。
將待測液(12.1)與甲醇對照液(12.2)進行目視比色,10 min內判讀結果。應進行平行試驗,且兩次判讀結果應一致。
同6。
糧谷類:0.6 g/L (以100%酒精度計);其他類:2.0 g/L (以100%酒精度計)。
≥95%。
14.4 特異性
≥85%。
14.5 假陰性率
≤5%。
14.6 假陽性率
≤15%。
注:性能指標計算方法見附錄A。
15 其他
本方法所述試劑及操作步驟等是為給方法使用者提供方便,在使用本方法時不作限定。方法使用者在使用替代試劑或操作步驟前,須對其進行考察,應滿足本方法規定的各項性能指標。
本方法的參比方法為GB 5009.266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甲醇的測定》。
為減少乙醇量對顯色的干擾,本方法中待測液和對照液的乙醇量為50%。
采用本方法,酒精度為非整數的樣品,為避免出現假陰性結果,建議參照表4吸取酒精度整數部分對應體積。
當目視不能判定顏色深淺時,可采用分光光度計測定待測液與甲醇對照液415 nm處的吸光度進行比較判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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